日志正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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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幸运的,所以在这里要感谢
很少遇人不淑,所以才会一旦遇到,不知如何反映 记忆中只有两次 一次是高中,我写的文章被人到用,并发表 从此,两人老死不相往来,成了愁家 可是,结果,人家生活的也挺快活、开心 这次,是被人家暗算 决定不再用“老死不相往来”这一计,因为以前试过,根本不灵 三十六计该用哪一计?我也不知道 哎,还是太嫩,欠练,怪就怪身边的好人太多,偶尔遇人不淑,竟蠢到不知如何反映 PS, 找回以前失去的东西真不是件容易的事,这张图片几乎被我翻遍了网页才寻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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